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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官简介,僧官是什么意思

发布于:2024-01-21 作者:admin 阅读:21

历代僧官的演变

我们都知道诸位师兄有的是听说过僧官的,僧官的解释就是管理寺庙和僧尼事务的职官,并且也是由僧人担任的。其实僧官的历史由来已久,那么我们下面就来看一看历代僧官的演变是什么样的。

法果受命道人统

其实,在后秦设置僧官制度之前,早在东晋及北魏之时,就已经建立了僧官制度。根据《续高僧传》卷六记载,在晋代就有“僧司”的设置,它的时间,根据现代人的研究,至少应该是在西元四○一年之前。在此同时或稍后的北魏时代,太祖道武帝拓跋珪也曾敕命沙门法果担任“道人统”,来统摄僧众。

太祖最初在汉地草创国业之际,虽处于兵荒马乱的状况,但仍不忘寻访高僧,探求佛理,可见他对佛教信仰的虔诚。他肯定佛教是救世济人的宗教,因此,在他迁都平城后,就敕命营造五重塔、佛殿,为僧众建设讲堂、禅堂、僧房、沙门座等完备的设施。这种种护持佛教的作为,都是沙门法果建议所致,法果当时是以策划建国的立场参与其事的。

法果戒行严谨,广弘佛法,受太祖迎请到平城,敕命为道人统,统领四众。法果常赞叹太祖明睿好佛道,他的意见深受太祖重视,形同参谋资政一般。

太宗时,担任道人统的法果,依然备受尊崇。太宗尊崇佛法的殷切,不亚于太祖,他在京都平城广建寺院和佛像,更请僧侣教导人民生活。永兴年间(四○九——四一三),太宗授与法果“辅国宜城子”、“忠信侯”、“安成公”等爵号,但都被一一辞谢。太宗经常驾临法果的住处,但是因为寺门太狭小,皇帝的车舆通过不易,遂下令将寺门拆除扩建。法果八十岁示寂,在入殓之前,太宗三度前往吊丧,追赠“老寿将军赵胡灵公”諡号。由这些事迹可知,太宗对法果的尊崇与信任的程度。

昙曜继任道人统

太武帝初时承继太祖、太宗的佛教政策,崇信佛法,礼敬沙门,每逢四月初八佛诞,即敕令举行行像仪式,并亲临门楼,观览盛况;后来受到宰相崔浩、道士寇谦之的煽惑,崇信道教,在全国建造道观。太平真君七年(四四六),听信谗言,下诏普灭佛法,终于引发大规模的毁佛行动,造成佛教史上一大浩劫。

至文成帝即位,致力于佛教的复兴,设立一元化的僧官制度:中央以“监福曹”为官衙,“道人统”为首长,“都维那”为副首长;地方的机构则称为“僧曹”,僧官称为“州沙门统”。文成帝在昙曜继任道人统之后,基于僧团日益扩大,僧务繁忙,于是将监福曹改为“昭玄寺”。

昙曜担任道人统期间,对佛教、国家与社会有许多建树和贡献。他奏请设立“僧只户”和“佛图户”,作为佛教兴办事业的基础,同时致力于《大吉义神咒经》、《净度三昧经》、《付法藏因缘传》等书的译出和编纂。

历代僧官的演变

北魏献文帝曾经攻打刘宋,将所得青齐地方的居民迁徙到平城,而把地位较高的民户设为“平齐户”,其余民户皆作为奴婢,分赐给百官。当时,献文帝依照昙曜的奏议,规定平齐户及人民每年必须捐给州郡的僧曹六十斛粟,称为“僧只粟”,这些民户就是“僧只户”。僧曹把收纳的僧只粟,加以统筹管理与运用,当遭逢凶年时,就赈放给饥民,等到丰年,再加付若干利息偿还。在制度上,僧只粟既非寺有物,也不是僧侣的私产,而是属于官有物,只是由出家人担任监督或营运的工作。除了赈灾之外,举凡教内的造寺、度僧、法事、讲经等事业,都可以运用这些基金。至于“佛图户”,是寺院所收容的重罪犯人或官奴、寺奴等,专门从事寺院的洒扫或耕作劳役。寺院对佛图户而言,可视为国家提供感化教育的场所,也是安定社会的一股力量。

昭玄三藏

在“监福曹”改为“昭玄寺”的同时,这个中央机构的组织越加严密,权责也扩大。在组织编制上,昭玄寺置有“大统”一人、“统”一人、“都维那”三人,并置有“功曹”与“主簿员”,专门管理地方(州、郡、县)的“沙门曹”;在职权方面,可谓巨大而广泛。若僧众触犯杀人罪以下的过失,都直接交由昭玄寺,采取内律、僧制来处置。大致来说,昭玄寺具有司法权,可以惩治僧众;有立法权,可以制定僧制;有人事权,除了沙门统、都维那、寺主、上座等的重要僧官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之外,其他各层级的僧官,不论是铨选、任免、罢黜等人事权,都由昭玄寺掌管。

到了东魏、北齐,僧官制度不但是全盘承袭北魏,并且增加僧官的人数,乃至演变到后来,用钱也可以买到官职,所以产生“断事沙门”的新僧官,由皇帝敕授,赋予管理的权力,与昭玄寺共治僧团。

西魏末年,专权二十几年的汉化胡人宇文泰,曾创设一种名为“三藏”的僧官,由皇帝敕授善于教导学徒、功绩卓着的高僧,封号三藏,担负教导与管理僧众的职责。后来这一职称取代道人统,而产生“国三藏”、“州三藏”、“昭玄三藏”等新的僧官。

历代僧官的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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